[来源]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发表时间] 2017-06-09
为鼓励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加入外派教师队伍,支持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学,我办将启动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转外派教师申请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
1.6月10日-6月24日期间,登录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服务平台(http://kzxyshizi.hanban.org),注册并填写《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二、申请条件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在26周岁(含)以上,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对阿拉伯语、德语、俄语、法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等非通用语专业或申报亚、非、拉等艰苦国家的,在年龄和学位上可适当放宽。
3.志愿者任期须满2学年(含)以上,申请者须完成志愿者任期,并结清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所在单位的财务手续。志愿服务期间表现优秀,具备独立教学及相关能力,胜任汉语教师岗位。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符合公派汉语教师条件的专业教师可同时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2.志愿者履职考评表(复印件);
3.须有志愿者外派院校2名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信和任志愿者期间所在学校校长或孔子学院中外双方院长的推荐信;
4.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包含思想品德、奖惩情况、有无违法行为等。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7年6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我办师资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五、选拔考试
申请者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志愿者转外派教师专场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定于7月8-9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成绩合格者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培训,并与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签订临时聘用合同。
七、其他
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内转为外派教师的,其在本岗位任教的总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本通知由国家汉办师资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8595711
传真:010-5859590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100088
监督电话:010-58595956
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补充招聘2017年国家公派教师岗位表(请登录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服务平台查询)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
2017年6月6日
大连大学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 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中心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邮编:116622 电话:86-411-87402269